夜深了,路灯出奇得多,一个接一个,把我的影子拖得很长,又在我走过后,把它迅速缩短,像个捉摸不定的鬼祟玩意儿,紧紧跟着。
这双鞋,当初买它就是个错误。
果然,走了不到十分钟,脚后跟钻心地疼。
每一步都像踩在碎玻璃上。
我停下来,靠着墙,感觉额头都冒汗了。
附近正好有家二十四小时便利店,灯火通明。
我推门进去,冷气扑面,稍微缓了口气。
买瓶冰水,我没立刻走,就在门口的台阶上坐了下来,顾不上什么体面,小心翼翼把脚从鞋里解救出来。
动作慢得像拆炸弹。
<红色的鞋底边缘已经蹭掉了一层皮,露出底下的颜色。
脚后跟更惨,磨出一圈饱满的水泡,边缘泛着血红,看着就疼。
我抽出纸巾,轻轻沾了沾渗出的组织液,疼得龇牙咧嘴。
这狼狈的样子,让我想起一件事。
也是冬天,我们还没闹到最后那一步。
他难得有兴致,陪我去买鞋。
那家店在打折,我看中一双白色平底鞋,觉得舒服又百搭。
他当时皱着眉,上下打量了我一番:“穿这个走我旁边?
太平淡了,没气场。”
我心里有点不舒服,但还是笑了笑,听话地换了双旁边打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