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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次穿上那双红鞋。
脚后跟的伤口早已结痂,留下淡淡的粉色印记,这次穿进去,竟不觉得那么挤了。
不是去见谁,也不是非要证明什么。
就是天气很好,阳光跳到鞋面上,亮晃晃的,像给它单独打了一束追光灯。
我心里有个声音说,是时候让它出来走走了,正大光明地。
我没化妆,头发随意扎了个低马尾,套了件舒服的白裙。
这双鞋,是全身唯一的亮色,也是唯一的刻意。
出门前,我对着镜子转了一圈。
镜子里的人,好像有点陌生,又好像本该如此。
我对着她,轻轻抬了抬下巴。
走在大街上,路过商店橱窗,玻璃上映出我的影子。
我停下来看了几秒。
她的背挺得很直,步子不大,但每一步都踩实了。
不再是那个踮着脚尖,努力跟上别人步调,还要假装轻松的模样。
她就是她自己,走在她自己的节奏里。
有人看我。
我感觉到了。
不是那种评判衣服或者身材的目光,就是单纯的好奇。
也许是因为鞋太红,也许是因为我走得太平静。
我回看过去,对方反而不好意思地移开了视线。
我没觉得冒犯,也没觉得得意,就是觉得有点好笑。
原来不躲闪,感觉是这样的。
晚上有个饭局,是一个新认识的朋友组的。
这个圈子很新鲜,没人认识我的过去,也没人关心我曾经是谁的谁。
饭桌上,大家聊最近看的书,聊工作上的新项目,有个戴眼镜的男生激动地讲AI绘画,唾沫星子差点飞进菜里。
有人聊起失败的感情经历,语气坦荡,像在说别人的故事,说完还自嘲一句:“当时真是瞎了眼,幸好及时止损。”
引来一片善意的哄笑。
没人打探我的私事,也没人问我为什么一个人。
好像每个人都默认,你有你的世界,我有我的轨道,互不干扰,偶尔交汇。
我听着,笑着,也插了几句话。
讲了个之前工作里遇到的糗事,把自己逗乐了,大家也跟着笑。
气氛很松弛。
点菜的时候,菜单传到我手里,我没客气,直接点了两样自己惦记很久的菜,一个是辣子鸡,一个是响油鳝糊。
以前跟他吃饭,总要顾忌他嫌油腻,嫌不健康。
席间有人注意到我的鞋,一个打扮时髦的女孩问:“你这鞋颜色真好看,哪儿买的?”
我低头
《爱情的感悟抖音热门大结局》精彩片段
一次穿上那双红鞋。
脚后跟的伤口早已结痂,留下淡淡的粉色印记,这次穿进去,竟不觉得那么挤了。
不是去见谁,也不是非要证明什么。
就是天气很好,阳光跳到鞋面上,亮晃晃的,像给它单独打了一束追光灯。
我心里有个声音说,是时候让它出来走走了,正大光明地。
我没化妆,头发随意扎了个低马尾,套了件舒服的白裙。
这双鞋,是全身唯一的亮色,也是唯一的刻意。
出门前,我对着镜子转了一圈。
镜子里的人,好像有点陌生,又好像本该如此。
我对着她,轻轻抬了抬下巴。
走在大街上,路过商店橱窗,玻璃上映出我的影子。
我停下来看了几秒。
她的背挺得很直,步子不大,但每一步都踩实了。
不再是那个踮着脚尖,努力跟上别人步调,还要假装轻松的模样。
她就是她自己,走在她自己的节奏里。
有人看我。
我感觉到了。
不是那种评判衣服或者身材的目光,就是单纯的好奇。
也许是因为鞋太红,也许是因为我走得太平静。
我回看过去,对方反而不好意思地移开了视线。
我没觉得冒犯,也没觉得得意,就是觉得有点好笑。
原来不躲闪,感觉是这样的。
晚上有个饭局,是一个新认识的朋友组的。
这个圈子很新鲜,没人认识我的过去,也没人关心我曾经是谁的谁。
饭桌上,大家聊最近看的书,聊工作上的新项目,有个戴眼镜的男生激动地讲AI绘画,唾沫星子差点飞进菜里。
有人聊起失败的感情经历,语气坦荡,像在说别人的故事,说完还自嘲一句:“当时真是瞎了眼,幸好及时止损。”
引来一片善意的哄笑。
没人打探我的私事,也没人问我为什么一个人。
好像每个人都默认,你有你的世界,我有我的轨道,互不干扰,偶尔交汇。
我听着,笑着,也插了几句话。
讲了个之前工作里遇到的糗事,把自己逗乐了,大家也跟着笑。
气氛很松弛。
点菜的时候,菜单传到我手里,我没客气,直接点了两样自己惦记很久的菜,一个是辣子鸡,一个是响油鳝糊。
以前跟他吃饭,总要顾忌他嫌油腻,嫌不健康。
席间有人注意到我的鞋,一个打扮时髦的女孩问:“你这鞋颜色真好看,哪儿买的?”
我低头汤,偶尔掀开盖子,冒出来的也只是让人呛咳的冷烟。
还旧友,不知道是哪路神仙旧友。
我站起来,把创可贴仔细贴好,虽然知道没什么大用。
走进便利店,给自己点了杯热豆浆,暖暖手心。
走到地铁口,天已经大亮。
路过商场的橱窗,巨大的玻璃映出我的身影。
红鞋依然很亮,扎眼得很。
有时候,鞋合不合脚,磨不磨脚,或许真的没那么重要。
重要的是,你有没有勇气在疼得受不了的时候,把它脱下来,承认它不适合你。
我弯腰,解开鞋袢,把那双漂亮的红鞋脱了下来,拎在手里。
鞋子沉甸甸的。
脚底板接触到微凉的地面,起初有点不适,但很快,一种奇异的轻松感蔓延开来。
我赤着脚,拎着鞋,走进了清晨的街道。
空气清冽,大部分人还在沉睡。
偶尔有早起的人经过,投来诧异的目光,我没理会。
我在走我自己的路。
前面通向哪里,我不知道,甚至不确定会不会绕了一圈又回到某个相似的起点。
但我清楚地知道,回头路,我是绝对不会再走了。
脚下的路,虽然冰凉,却无比真实。
4、 清晨觉醒清晨六点半,我赤脚提着那双惹眼的红鞋,走在回家的路上。
柏油路面带着凌晨的凉意,硌得脚底板有些生疼。
城市像个刚被闹钟吵醒的巨人,慵懒地舒展着筋骨。
街边的早点摊支起炉灶,白色的蒸汽混着油条的香气在晨光中弥漫。
我混在行色匆匆的上班族中间,他们低头看着手机,或者小口啜着豆浆,没有人留意我这个提着高跟鞋、像刚参加完一场午夜狂欢的怪人。
推开家门,客厅里一片明亮。
我把鞋随手扔在玄关,径直走向浴室。
脱掉皱巴巴的裙子时,才留意到脚后跟。
创可贴不知何时掉了,水泡磨破了,暗红的血和组织液黏在皮肤上,看着有点狼狈。
我拧开热水龙头,试了试水温,把脚放进去。
温水漫过脚踝,起初是刺痛,然后渐渐舒缓。
破损处的血丝慢慢在水里散开,一缕一缕,染着水色。
痛感清晰地传来,我却低低笑了一声,带着点自嘲。
选这双鞋的时候,就该料到这结局。
疼,是自找的。
我靠着冰凉的瓷砖坐在地上,水汽氤氲。
拿起手机,屏幕亮起,一条新消息。
是他。
——“你昨晚穿的红鞋很好看。”
指尖悬在屏幕上方,没有动。
这句话,多么熟悉。
曾几何时,这样的话是我的糖,是我的兴奋剂。
他说我好看,我便觉得自己光芒万丈。
他说我性子直,容易得罪人,我就学着说话前先在心里绕三个弯。
他说两个人在一起,平平淡淡才是真,少点争执,我就把所有不满和委屈都咽进肚子里,扮演一个温顺平和的女朋友。
我以为那是爱,是包容。
很久以后才明白,他只是在用他的喜好打磨我,想把我变成他橱窗里那个完美的、符合他审美的娃娃。
现在,我不想再扮演任何人了。
疼了就该皱眉,饿了就想吃东西,哪怕吃相难看。
穿磨脚的红鞋,就算疼得龇牙咧嘴,那也是我自己的选择,与旁人无关。
中午去超市补充冰箱,回来时在电梯口遇见楼下的小姑娘。
她手里提着两杯奶茶,见到我眼睛一亮:“姐姐,昨天看到你穿的红鞋,太好看了!
我今天也去买了一双差不多的。”
她兴奋地把脚往前一伸,一双崭新的红色高跟鞋,款式和我的几乎一模一样,鞋面光洁,没有一丝褶皱。
“好看是好看,”我弯腰打量着那双鞋,又看看她的脚,“穿上走路,脚受得了吗?”
她用力摇头,脸上的笑容像刚出炉的面包,蓬松又明亮:“不疼啊!
我觉得挺舒服的!”
我直起身,也笑了:“舒服?
那是你还年轻,脚皮都比我厚实。”
她眨眨眼,似乎没太理解我的意思,低头吸了一大口奶茶,含糊地说:“可能吧。”
看着她蹦蹦跳跳转身回家的背影,我忽然觉得,她其实一点也不像当年的我。
我穿上那双红鞋时,心里是忐忑的,带着孤注一掷的决心,每一步都像踩在刀刃上,笑容也是紧绷的,生怕一不小心就露出破绽。
哪有她这么轻松自在。
晚上洗完澡,我坐在阳台上吹风。
对面楼里亮着星星点点的灯火,窗户格子里上演着一幕幕无声的生活剧。
有人在厨房忙碌,有人影在客厅晃动,似乎在争吵,还有人在阳台晾晒衣服。
家家有本难念的经,人人有场难打的仗。
我把那双磨脚的红鞋拎出来,放在阳台角落的空地上。
月光洒下来,落在鞋面上,反射出暗哑的光。
它静静地待在那里,像一个鞋,然后抬头对他笑了笑,笑容轻松:“鞋合不合脚,自己知道。
穿得不舒服的人,去哪里都不会舒服。”
他沉默了,没再坚持。
我转身,朝包厢门口走去。
能感觉到他的目光一直停留在我背上,但我一步都没有迟疑,也没有回头。
走进电梯,门缓缓合上。
狭小的空间里只有我一个人。
我低头,看到鞋面上不知何时溅到了一小滴酱汁,红褐色的一小块,格外刺眼。
我从包里拿出纸巾,弯腰,轻轻擦拭。
酱汁的油渍印在鞋面上,擦不掉了。
有些东西,留下了痕迹,就再也抹不去了。
我直起身,看着电梯壁映出的模糊人影。
心里很平静。
这顿饭,不是什么旧情复燃的开始,也不是什么尴尬的重逢。
这是一场迟到的告别。
我的告别。
只是看他的样子,大概还不知道。
3、 告别红鞋离开和平饭店那天,我没回家,径直拐上了一条不熟悉的路。
高跟鞋敲在石砖上,发出清脆又固执的声响,一步,一步,好像要把心里的什么东西也敲碎。
夜深了,路灯出奇得多,一个接一个,把我的影子拖得很长,又在我走过后,把它迅速缩短,像个捉摸不定的鬼祟玩意儿,紧紧跟着。
这双鞋,当初买它就是个错误。
果然,走了不到十分钟,脚后跟钻心地疼。
每一步都像踩在碎玻璃上。
我停下来,靠着墙,感觉额头都冒汗了。
附近正好有家二十四小时便利店,灯火通明。
我推门进去,冷气扑面,稍微缓了口气。
买瓶冰水,我没立刻走,就在门口的台阶上坐了下来,顾不上什么体面,小心翼翼把脚从鞋里解救出来。
动作慢得像拆炸弹。
<红色的鞋底边缘已经蹭掉了一层皮,露出底下的颜色。
脚后跟更惨,磨出一圈饱满的水泡,边缘泛着血红,看着就疼。
我抽出纸巾,轻轻沾了沾渗出的组织液,疼得龇牙咧嘴。
这狼狈的样子,让我想起一件事。
也是冬天,我们还没闹到最后那一步。
他难得有兴致,陪我去买鞋。
那家店在打折,我看中一双白色平底鞋,觉得舒服又百搭。
他当时皱着眉,上下打量了我一番:“穿这个走我旁边?
太平淡了,没气场。”
我心里有点不舒服,但还是笑了笑,听话地换了双旁边打折子。
昨夜的露水很重,细密地布满了鞋面,微微反着光,倒真像哭过一场。
“湿过的红”,我脑子里冒出这个词,一种沉淀下来的,带着水汽的哀伤,比崭新时的鲜亮更戳心。
我走到书桌前,拉开抽屉,拿出那个有点掉漆的旧木盒。
里面是我的“遗址”,装着一些信,几张皱巴巴的发票,还有一叠照片,有些场景我已经忘了是在哪里,丢了哪段记忆。
最上面那张,是我们在厦门鼓浪屿拍的合影。
照片上我穿着一条洗得发白的碎花裙,咧着嘴笑,眼睛弯成了月牙,旁边的人微微扬着嘴角,眼神却飘向别处,有点心不在焉。
那时候的我,傻气冲天,以为他肯陪我坐几个小时的火车去旅行,就是顶顶在乎的表现;以为他皱着眉说“你不哭闹的时候还挺可爱的”,是在真心夸奖。
现在才后知后觉地品出味来,有些男人不是喜欢安静本身,是嫌麻烦,不想听那些会让他们不舒服的真话。
他只是需要一个不给他添麻烦的“可爱”摆件。
我把照片塞回一堆票据下面,不想再看。
翻开摊在桌上的日记本,笔尖悬了一会儿,写下一句:“我们都在对方记忆里活过,但我的版本已经更新,不再是你存档里的那个样子。”
刚放下笔,手机在桌上震了一下,屏幕亮起。
是他。
信息很短:“你还记得我们在厦门走丢那次吗?
天黑了,你急得像没头苍蝇,到处找我,结果我就在街角买椰子呢……”我盯着那行字,没动。
记得?
怎么可能不记得。
那天晚上,我在陌生的小巷里一边哭一边喊他的名字,手机快没电了,怕他找不到我,更怕他根本没在找我。
整整两个小时,感觉像一个世纪那么长。
找到他的时候,他正悠闲地吸着椰汁,看到我通红的眼睛,第一反应是笑:“你怎么搞的?
这么紧张干嘛,我就在这儿买个东西,多大点事。”
后来在酒店,我终于忍不住爆发了,声音都在抖:“你根本就不在乎我走丢了会怎么样!”
他靠在床头,一脸莫名其妙,甚至有点不耐烦:“你是不是又开始敏感了?
多大的人了,还能真丢了不成?”
看吧,在他的记忆里,那是一段“你太紧张”引发的“搞笑插曲”,他甚至可能觉得有点可